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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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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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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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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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同 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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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长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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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书记、局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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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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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全局系统经济工作、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对市纪委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任务,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协调,抓好落实。
3、对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对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对主管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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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和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与部署,联系市房产局实际,实行“一岗双责”,抓好部署、落实,抓好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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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志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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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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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新闻宣传、计划财务、审计、局机关后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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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2、对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新闻中心及安居工程项目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对长沙市住房保障工作局、长沙市棚户改造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负责督促监控住房保障货币补贴发放,建设廉租住房6000套,对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实施保障。
5、督促完成20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拆迁任务。
6、抓好局系统的财务管理和经费保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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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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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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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和白蚁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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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2、对局政策法规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对长沙市房产综合执法队、长沙市白蚁防治站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督促加强房产综合执法,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工作。
5、继续督促完成世行履约项目。
6、负责抓好全局政策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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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做到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同时布置,同时落实,掌握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分析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明确工作重点,并认真加以解决。
3、注重抓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及时组织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和文件精神,严格教育管理监督所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生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严重违纪违法的,支持或协助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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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星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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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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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房地产发展研究、科技和信息建设、房地产中介及租赁市场管理,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中介协会、物业管理协会工作,对县(市)房屋产权管理局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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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2、对局租赁市场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对长沙市房产信息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督促按照“七个一”要求,做好住房保障房源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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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新
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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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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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物业管理、物业维修资金、住宅规划、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和信访工作,协助管理综治、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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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2、对局住宅规划处、物业监管处、信访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对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长沙市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对协管综合治理工作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5、加强对物业维修资金监控。
6、督促建立属地管理为主的物业管理机制。
7、督促开展影响当前物业管理发展的重点问题及对策调研。
8、组织建立完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机制。
9、督促建立信访落实调处机制,落实信访责任。
10、督促几大信访问题逐一拿出解决方案并明确工作责任。
11、抓好私改遗问题复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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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管好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不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狠刹打牌赌博歪风邪气,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牌,严禁参与带“彩头”的打牌等娱乐活动。严格遵守《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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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汉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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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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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协助管理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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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2、对局产权市场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
3、对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对协管的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5、抓好建立统一的市场调控机制。
6、抓好制定刺激住房消费和二手房市场搞活政策。
7、抓好《物权法》实施后,相关业务工作的规范与完善。
8、抓好房地产领域的监控、督查、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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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严格把好干部提拔任用关,严厉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现象发生。
6、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处官商勾结、违规违法、权钱交易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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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振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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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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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纪检监察、党建、组织人事、职工教育、劳资、体改、统战、老干、关协、局机关党务工作,协助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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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抓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对局机关总支、人事处、监察室、离退休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对协管的计生工作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4、抓好人才培训机制。
5、抓好“十个一”活动,建设房产文化品牌。
6、督促建立全员绩效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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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
国
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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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委员、市拆迁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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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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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主管的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抓好拆迁管理,督促棚户区拆迁任务。
3、抓好对几大信访问题逐一拿出解决方案并明确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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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党委成员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带头参加局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带头加强和改进机关及分管的下属单位和处室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文明优质、高效服务,大兴真抓实干、廉洁从政之风。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市纪委、局纪委或局党委书记。积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规案件。
8、完成上级或局党委布署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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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昌
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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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委员、局工会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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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会展、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联系五个城区房屋产权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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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2、对会展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对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局机关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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