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一季度区、县(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2012-04-25 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

根据《关于加强区、县(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建安监[2012]5号)及《关于开展2012年一季度区、县(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站于2012年3月22日至3月27日,对长望浏宁四县(市)采取核查监督记录信息录入情况、抽查监督记录本及与施工现场比对检查的方式进行,随机抽查了8个在建工程项目;对岳麓区、开福区、芙蓉区、雨花区和天心区五区采取核查监督记录信息录入情况、单独抽查监督记录本的方式进行,并随机抽查了10个项目监督记录本的记录情况。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安监站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和部署,以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为核心,围绕今年工作目标和要求,全面夯实安全基础,努力推进“三化”工作,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和一季度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平稳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雨季施工专项检查及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一季度,根据住建委《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期间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长住建发[2012]15号)、《关于加强雨季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建安监[2012]6号)等文件要求,各安监站积极组织开展了建筑工地雨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建立了重大安全隐患检查台帐,及时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并跟踪督促落实,确保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效性。各安监站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的要求,下发了相关文件通知,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开展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保证了节后复工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二)积极推进“三化”工作。各安监站均能够落实湘建建[2010]107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使用新的监督记录本,逐步规范记录本的填写,使监督工作内容、程序、行为、记录、考核更为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关于加强县(市)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长建安监[2012]1号文件要求,各站均成立了“达标验收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逐步开展了达标验收工作,长沙县安监站成立了督查组并逐步开展监督工作督查和考核。

(三)积极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加强安全监督工作总结。各安监站都能按要求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对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转发学习通知,望城区质安办还将文件编制成册供监督员日常学习。各安监站在积极开展各项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还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如宁乡县安监站根据一季度的工作开展情况,从节后复工检查、机械设备的监管及“两会”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进行了工作总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深入、不细致

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和高边坡等开展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够深入,部分安监站监督抽查不仔细、不彻底,部分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未按要求切实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于形式,工作实效性不强,如长沙榔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星隆国际广场项目存在塔吊信号司索工无证上岗;湖南青竹湖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星电恬园项目深基坑支护未组织联合验收就进入人工挖孔桩施工;长沙春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长高圆梦佳苑4#栋塔吊司机持老证上岗、未配备信号司索工;浏阳市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鑫远名城项目塔吊顶升加节记录不全,一名司机持老证上岗,一台施工电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使用登记,防坠器过期未重新检测,未提供司机交接班记录等。

(二)、监督执法力度不大,日常监督工作实效性不强

一是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未及时采取监督措施,且对抽查到的安全隐患跟踪监管不到位,整改、停工通知签发后未及时进行监督复查,监督跟进措施不到位,针对相同问题签发多次整改未进一步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监督执行力较差,如湖南沙坪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豹山路项目、湖南长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天麓项目三期和湖南清水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清水小区项目等。二是施工项目部、监理部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岗履职的情况仍然较多,企业自身安全管控能力仍然较差,如长沙榔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星隆国际广场项目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未配备机械员;浏阳市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鑫远名城项目二名安全员未提供安全考核C证,未办理变更手续,未专职机械员等。三是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实效性不强。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审批停留于程序,方案不能指导施工、不按方案施工的情况依然存在。如浙江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兆基君城项目外脚手架搭设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长沙春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长高圆梦佳苑4#栋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未修改重新报审等。

(三)、“三化”工作推进不扎实、不严格

一是安全监督规范化基础还比较薄弱,监督人员对“监督工作规范化”要求掌握不透彻,教育培训和指导工作需加强,监督频率不符合要求,监督抽查内容不全面、不细致,监督记录填写不及时、不真实、不规范等问题较多,如长沙春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长高圆梦佳苑项目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3月13日期间无相关监督抽查记录,望龙村安置小区项目针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把关不严,物料提升机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无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意见,而安监员已签署同意开工意见。二是执行安全监管程序和制度不严格,存在无监督交底、关键控制节点不执行验收程序等问题,如青竹湖小区项目安全监督交底无监理单位签收确认。三是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达标评定工作标准不高、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未与日常监督工作进行有效结合,工作流于形式,如湖南永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平鼎景都项目达标验收采用老表格;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鑫远白天鹅酒店和湖南沙坪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豹山路项目达标验收最后得分未扣除日常监督措施分;山水英伦庄园项目基础阶段评定等级实为优良,误评为合格。四是监管信息化工作重视力度不够,部分区、县(市)监管信息平台内容录入不及时、不完整的现象依然存在,如星隆国际广场、星电恬园、龙泉美墅等项目均未录入省监管信息平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有效提高安全监督工作实效性,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各安监站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监督工作规范化方面:加强对监督工作规范化文件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的通知》(湘建办[2012]15号)要求,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监管的督查和考核制度,落实安全监督的层级化管理,规范监督程序和监督行为,突出抓好监督记录填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规范性,杜绝监督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相符现象。

(二)标准化达标评定方面:要高度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评定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从人员组织、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达标评定工作的管理,各安监站领导要亲自牵头,加强督查指导,严格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将阶段性达标评定作为安全监督的日常工作,要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创建、企业安全认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安全等级评定等进行有力结合,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实行全覆盖、全过程的达标评定,要强力推行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机械设备监管及实体安全防护的标准化。

(三)信息化监管方面:一是要将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监督记录信息录入平台的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对未录入监督信息的项目应及时补录,对已纳入监管但监管信息平台上没有相应项目信息的项目及时上报。二是各地安监站要健全信息化监管运行机制,把信息录入情况纳入到对监督组的考核内容当中。三是监管信息的初始录入要及时,后续安全监督信息的录入要及时、准确、真实。

(四)日常监管方面:一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强化整改、停工等监督措施的执行力,要充分发挥停工整改和不良行为记录等措施的监管作用,督办函、停工整改和不良行为记录采取双告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制度。二是严格监督程序的执行,要将监督人员对“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阶段性达标评定、重大危险源管理、起重运输设备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临建设施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两个系统”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包括外地施工、监理企业)履职行为、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运行、分包单位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等”监督抽查和采取监督措施及监督跟进情况一并纳入工作督查和考核。

(五)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方面:各站要根据本地区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针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对监理安全履职行为、技术控制管理和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人工挖孔桩、沟槽开挖、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高大支模、爬架、悬挑架、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监管。要严密组织、广泛发动、措施得力、责任明确、处罚严厉,要深刻触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步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

附表:2012年一季度县区(市)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评价结果

序号

各安监站

最终得分

1

长沙县

82

2

宁乡县

81

3

望城区

76

4

浏阳市

75

5

天心区

76

6

雨花区

72

7

岳麓区

74

8

开福区

70

9

芙蓉区

71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标准版  电脑版
Copyright © 2017
长沙楼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