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04-17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先导区项目建设部,市市政建设局、市城建投、市轨道集团,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市住建执法局,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各区、县(市)住建局(城乡建设局),在长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秩序,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201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函[2012]33号)精神,特制定《关于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关于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关于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201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函[2012]33号)精神,严厉打击全市建设领域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以下简称为“打非治违”),依法严惩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形势,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市住建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鲁青

副组长:程定夫、张跃先(常务)、黄仲翔、王星耀、汤  伟、赵志宏

成  员:李欣、张冬晓、刘明艺、王 顺、叶云松、胡 超、唐晓辉、陈杰刚、唐湖北、刘晓军、杨桃蕊、李树文,各区、县(市)住建局(城乡建设局)

三、重点内容

1、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等行为。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责任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3、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5、施工图(含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图纸)未经施工图纸审查机构审查且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的;

6、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不到位,施工现场脚手架、卸料平台、深基坑和高切坡的开挖及支护、高大支模系统、临边和洞口等安全防护不到位,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安全保证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四、工作步骤

(一)集中执法阶段(3月中旬至5月上旬)

各级建设执法部门对建设单位不依法招标投标、不办理施工许可、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对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行为进行查处,各投标监管部门及造价部门配合。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对施工图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且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市、区、县(市)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不到位,施工现场脚手架、卸料平台、深基坑和高切坡的开挖及支护、高大支模系统、临边和洞口等安全防护不到位,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安全保证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查处。

各级建设执法、监管部门在查处过程中,应建立检查台账及重大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限期整改通知,对问题较严重的单位或建设项目应及时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督促检查阶段(5月上旬)

市住建委组织专项行动督查组,对市属建设项目及各区、县(市)建设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中旬)

各单位、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漏洞,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先导区项目建设部,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市住建执法局,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及各区、县(市)住建局(城乡建设局)要强化“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具体研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深入基层督促指导。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突出重点部位、突出重点单位,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

(三)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各有关部门要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安全发展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通过治理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各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建设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部门和人员,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及时反馈、汇总情况。先导区项目建设部,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市住建执法局,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及各区、县(市)住建局(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3月28日前,各单位将工作实施方案报委工程处,要求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组织领导、联络人员等内容。

2、“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相关行动数据报表和总结材料和报表(详见附表),于5月18日前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住建委工程处(传真:88665941  email:jwgc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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