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房屋登记时限的通知2013-06-06 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所属各科室、各分点: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号),经请示市住建委同意,我所对房屋登记时限进行了调整,从2013年6月1日起,将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时限规定进行业务时限考核,请各科室、各分点遵照执行。 一、商品房预告登记(从缴费凭证交至受理柜台之日起计算) 1、商品房预告登记:5个工作日:50户以上10个工作日。 受理 1个工作日 审核并记载于登记簿 3个工作日 缮证 1个工作日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撤销网上签约 即来即办 3、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3个工作日 受理 1个工作日 审核并记载于登记簿 1个工作日 归档 1个工作日 4、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注销:10个工作日 受理 1个工作日 调档 5个工作日 配档 1个工作日 审核并记载于登记簿 3个工作日 二、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时限(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计算时限) 1、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5个工作日 受理 1个工作日 实地查看 2个工作日 审核并记载于登记簿 1个工作日 缮证 1个工作日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 受理 1个工作日 调档 1个工作日 审核并记载于登记簿 1个工作日 三、现房抵押权登记(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计算时限) 1、现房抵押权登记:5个工作日 受理 1个工作日 审核并记载于登记簿 3个工作日 缮证 1个工作日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现房抵押权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 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2013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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