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立法听证会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2012-09-19 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立法听证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加立法听证会,陈述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12年10月30日(星期二)上午 二、拟听证内容: (一)对《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六条关于交存主体和时点的意见; (二)对《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关于一次性表决模式的意见; (三)对《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关于应急维修情形及程序的意见; (四)对《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他重要内容的意见。 三、听证陈述人条件: (一)热心社会事务和公益事业; (二)熟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 (三)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8日至10月12日(公休日休息) 报名电话:0731-84662185 直接报名:长沙市马王堆中路248号 长沙市房产交易大楼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1305办公室 网上报名:wywxzj@163.com 五、其他 (一)欢迎广大市民书面提出对《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书面意见请寄: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长沙市马王堆中路248号 长沙市房产交易大楼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1305办公室 邮编:410016 电话:0731-84662185 传真:0731-84662185 电子邮箱:wywxzj@163.com (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今日《长沙晚报》第A5、A12、A13 版或登陆http://fzb.changsha.gov.cn(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网),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亦有《办法(征求意见稿)》文本备索。 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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