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2012-05-17 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市站各监督科、先导区分站,各县(市)、区安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情况考核的通知》(湘建办[2011]13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的通知》(湘建办[2012]15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经研究,制定《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情况考核的通知》精神和省住建厅、市住建委关于深入推进“三化”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提高监督人员监督执法水平和效能,落实(监督员)监督工作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成立考核工作组。 组长:陈杰刚、黄伟平 副组长:曾锡铭、田野、李建方 成员:刘屹东、赵宗永、秦大田、鲁忠军、肖金敏、黄海雷 三、考核依据 1、《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0]107号) 2、《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情况考核的通知》(湘建办[2011]13号) 3、《关于开展2012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的通知》(湘建办[2012]15号) 四、考核内容 (一)规范填写监督记录情况 (二)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和履职监管情况 (三)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及使用监督情况 (四)施工现场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监督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监督管理情况 (六)日常安全监管情况 (七)监督信息录入情况 五、考核方式 考核时,从“湖南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随机抽取项目和季度末集中督查抽取项目,采取单独抽查监督记录或抽查记录与施工现场比对检查方式,对各监督人员实施监督工作规范化进行考核评价。每季度将考核情况向全站通报。 六、考核结果处理 考核人员依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情况考核表》,按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频次对各监督人员实施项目监督规范化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作为个人绩效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凡考核评价出现不合格的,或考核评价为履职不到位的监督人员,按照《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各县(市)、区安监站应按照此方案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 附件:《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情况考核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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