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清查的通知

2012-04-26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区、县(市)排查办,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

近期,受汛期及强降雨影响,我市部分区县(市)高档墙、高边坡出现安全隐患影响周边房屋安全,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请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雨季汛期既有房屋(构筑物)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台账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重点,认真核实

1、已经鉴定为C、D级的危房;

2、未经鉴定,但已由各街道、社区上报各排查办的危旧房屋;

3、辖区内高边坡、高挡墙对周边房屋(构筑物)因季节因素、历史原因形成的安全隐患。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办负责人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结合辖区实际,对台账内原有危(旧)房屋进行清查,对已经拆除的原有危(旧)房屋进行登记,及时做好台账的更新统计工作。对仍然存在隐患的危(旧)房屋加强巡查,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房屋的安全情况,明确产权人或监管责任人,督促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把清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完善信息,及时报送

各区、县(市)排查办及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对重点隐患源应进行拍照建档、定期现场核实变形情况,及时果断处置。对本次清查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清查结果2012年5月4日前上报至市排查办(E-mail:fwaqc@163.com)。

附件:《长沙市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台账》(长沙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网房屋安全栏内下载)

联系人:韩雯雯  88665277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全市危旧房隐患台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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