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第十一批房地产行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的通知2016-12-06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房(地)产局: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2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等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第十一批申报房地产行业行政许可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批结果如下: 1.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9家,其中申报一级资质延续4家,经审查初审全部合格;申报二级资质延续5家,经审查合格3家,不合格2家。 2.申报物业管理二级资质企业3家,经审查全部合格。 3.申报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企业5家,申报二级资质延续1家,经审查合格;申报三级资质延续3家,经审查全部合格;新申报三级1家,经审查合格。 为保证资质审批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31-88950291 附件: 附件: 2016年12月2日 |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