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湖南省园林县城”拟提名县城名单的公示

2016-11-18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湖南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湖南省园林县城标准》(湘建城〔2014〕181号),我厅先后对澧县创建“湖南省园林县城”工作情况予以了考查和评审,经研究,拟提请省人民政府命名澧县县城为“湖南省园林县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以上拟提名城市(县城)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30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纪检(监察)室、城市建设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室:0731-88950102,城市建设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0731-88950217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邮政编码:4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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