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建设工程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汇报2013-11-04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委“六个走在前列”和“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工程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建设工地质量安全隐患,依法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好务,我局根据市住建委部署,集中全局力量在全市开展了为期4个月(6月15日—10月21日)的集中整治建设工程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 一是打击了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21人次,检查建设类项目140个,下发工作联系函43份、约谈通知书1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71份、停工令49份、严重不良行为告知书25份。对其中17个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工程的33个责任主体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6起,已进入行政处罚审批阶段案件4起,正在调查取证阶段案件3起。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罚款金额为248.9116万元,已作出处罚决定下发处罚告知书的金额为275.2109万元,目前收缴到位的罚款金额为137.1494万元。专项行动期间,共督促38个违法开工项目完善了相关手续,未完善手续的违法开工项目基本上已按要求停止违法施工行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有力地遏制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一步有效地规范了我市建设市场。 二是规范了执法行为,锻炼了执法队伍。我局以“六个走在前列”思想为指导,要求执法队员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注重执法效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质量。执法队员在四个月的整治行动中,对每个项目实行责任到人,坚持每天巡查工地,做到对本辖区项目情况烂熟于心,对违法建设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通过定期召开执法例会,提出、剖析、解决执法环节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消除和化解执法中产生的各类矛盾。此次大范围地集中整治行动,提升了执法队员的业务技能,增强了执法队员在实战中的经验积累,切实达到了以实战锻炼队伍的目的。 三是增强了服务意识,提升了敬业精神。我局认真落实市住建委“执法监管服务提升年”的要求,将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贯穿执法全过程。通过发放温馨提示卡与法律法规汇编的形式送法上门,每个项目确定专人负责提供服务,为执法对象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专项整治行动中,共计为近80个项目提供了上门服务和帮扶。7、8月份长沙地区持续高温,执法队员不畏天气炎热,每天冒着高温酷暑坚持排查,尽管期间有队员出现了中暑症状,但是他们在服用防暑降温药品及简单治疗后,仍然继续坚持工作。为了配合文明创建的要求,整个8月所有的执法队员双休日都放弃休假,蹲点值守在工地上。有队员为了节约时间,就驾驶自己的车辆来往于工地,发生车辆被刮擦、出了交通事故都没有任何怨言。执法队员的敬业精神换来了项目各责任主体单位对住建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强化了廉政建设,塑造了良好形象。我局健全“全程式执法监督”的机制,加强了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在集中整治期间,通过执法活动回访、执法对象问卷调查、社会监督评议、执法行为每月讲评等方式,深化内部约束,强化外界监督,使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始终处在监管视线之内。同时,努力在单位内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通过建制度、定规矩、约言行、惩歪风,使执法局“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团队形象不断树立,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在专项行动中,我局执法队员文明执法、依法执法、敬业奉献,展示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专项整治的基本做法 1、周密安排部署,严格责任追究。为加强这次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于住建委动员会议之后立即召开了“集中整治建设工程违法行为部署大会”,对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进行了适时、分阶段的详细安排,明确了工作要求。为强化责任,提高工作效能,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成效,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21日至10月21日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局督查小组按工作部署,进行了全方位、全人员的工作督查,对责任不到位、任务不落实、守点不到岗的人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使责任分解到位,任务落实到人。 2、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一是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违法开工建设的危害,在全市范围内营造集中整治建设违法行为、规范建设市场的氛围。二是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住建委联合长沙晚报对建设领域违法违规的单位、项目、行为进行曝光,市民可拨打长沙晚报热线96333以及我局执法服务电话82241232、82232110进行举报。三是深入各建设工地宣讲专项行动要求。我局联合质监站、安监站等负责市场执法、现场执法的执法人员分别深入了全市各在建工地进行宣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建设企业、从业人员对非法违法开工建设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浓厚了依法建设、依法经营的舆论氛围。 3、实行集中排查,形成工作合力。集中整治违法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排查、整治行政区域负责制。对拒不配合行政执法行为,经教育不改的违法违规建设工程项目,我们实行了住建委领导下的执法联动,对相关项目采取停发施工许可证、停办预售许可证、停办竣工验收、停办网签业务、上报信用记录、加重行政处罚、计入3A建筑企业评分体系等措施。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合力,使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进一步紧密结合,工作效能得到提升。 4、依法严厉打击,强化责任落实。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我们根据法律授权,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具体规定,依法进行集中整治,实施下发停工令、整改通知、不良行为纪录告知书、约谈、立案处罚等执法处置措施。对经一再劝阻教育拒不整改,对专项行动不配合的项目,加大处罚力度,按自由裁量权顶格处罚或从重处罚。 5、教育服务为先,维护法制环境。在对建设工程违法行为的处置中,我局从维护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出发,在不违背建设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坚持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坚持教育服务为先,根据各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处置。一是快速处置。对未完成招投标手续必须处罚的项目,我局对其违法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价后,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宽严相济。对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处罚进行上报,经委党委集体讨论,从轻、减轻或免于经济处罚。 三、对执法工作的建议 1、统一全市的执法监管标准和工作规范。由于大河西与河东的行政审批条件不一致、执法的标准不一致,并且5年多来未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实质性处罚,给此次的全市统一行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建议高位协调,建立全市统一的执法监管标准和执法工作规范,以利于全市住建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大对园区和重点工程执法力度。各区、县(市)对园区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都比较看重。有的园区对进园区的执法工作规定了相应的许可和批准条件,各类园区的项目特别是工业类项目,由于工期短,责任主体不配合,执法处置困难大。这些都导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违法开工现象较多,且执法难度大。建议在全市开展一次园区执法专项行动,使园区的建设市场秩序有根本性的好转。 3、进一步优化执法工作环境。有些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又不依法完善建设程序,不配合执法单位履行义务,想方设法讲理由、找关系、打招呼,使执法工作有时陷入十分尴尬和被动的局面。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宣传和工作汇报的力度,使执法工作得到各级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执法模式的改革。在全局进行深入交叉检查以打破固定地域、固定人员形成的固定执法模式和工作思维,以不同的执法视角,更利于发现存在的问题。同时有效避免 “人情执法、感情执法、关系执法”现象发生。 4、深化联合执法和执法联动模式。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使市、区两级联合执法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处室和委属各单位实现了执法联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完善联合执法和执法联动机制,实现了信息互享、资源整合、效能提升的目的,有利于破解我局执法手段除处罚外,缺少其他刚性制约监管手段的困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源头疏导。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各层面的宣传,将依法规范建设行为的重要性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危害性宣传透,分步骤、分阶段持之以恒地进行宣传,让“执法就是服务,监管促进发展”和“发展不能以牺牲法律法规为代价”的理念深入人心。重点开展对各方责任主体的宣传教育,让各方责任主体自觉依法规范建设行为,为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要健全查处机制,搞好长效防范。整治建设工程违法行为、加强建设领域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对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构筑起不能违法建设的防范机制。建立违法建设工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举报,使违法建设行为无所遁形。把集中整治与日常执法巡查以及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执法方法和执法手段。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不断规范建设市场法治秩序。 三是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住建委的指导协调下,加强与国土、规划、城管等执法部门的协调。对不具备基本开工条件且未完成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的项目,形成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确保执法行为的查处及时、有力、有效,实现项目建设过程执法的全过程监管、服务的无缝隙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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