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事项告知

2013-01-15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一、存量房交易通过计算机系统评估,实行权属转移、纳税评估、税收征管一体化流程管理,是规范服务、公平税负、杜绝特权,提高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二、您的交易通过长沙市房产信息中心和长沙力智数字房产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研发的房产综合管理系统及智能评估系统、纳税征管系统平台完成。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税收征管、权属管理“三网互通”、数据共享、排除人工干预的工作模式获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会议肯定。

三、存量房智能评估系统整体设计合理、修正体系合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满足房地产课税估价的公平与效率要求,已通过住建部权威验收,经国家版权局登记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号:软注登字第0289025号,登记号:2011SR025351),具有完整知识产权,目前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四、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结果是核定计税价格的重要参考,由存量房智能评估系统计算出来,系统没有设置估价师自由裁量权。估价师职权主要体现在现场查勘环节对您申报的影响房屋价格主要特征因素进行勾选核实,并通过现场查勘发现可能遗漏的重要的价格影响因素;现场查勘感谢您的配合、引领和见证。

五、如实申报成交价是您应尽的法定义务,依法纳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政策设计上对如实申报有适当支持鼓励。如:您的申报价在系统测算价合理偏差之内,系统测算的评估结果将主动调整,自动向您的申报价方向取值,支持您的申报价。

六、影响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结果的重要因素有:上手交易价格、您在纳税申报表上以勾选方式填写的价格特征因素、估价时点(估价时点一般为纳税申报日期,特殊情形需税务征管机关认定)等,考虑课税评估(税控线)特殊性,系统在确定最终结果时兼顾了适度原则。

七、我们将依法对您办理业务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保密。因影响课税评估结果的各种因素复杂、特殊、灵敏,即使是类似标的,现实的成交申报价也千差万别,我们的专业测算原理上属于理论值,仅为税务征管机关提供专业参考意见;因而期望您同样对您的评估结果进行保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干扰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正常工作秩序。

八、如果您有正当理由,根据税收征管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即使您依流程确认了系统给出的估价结果,仍不影响您向税务征管部门举证并最终采信您的申报价,计税价格核定权依法属于税务征管机关,不属于估价机构估价师。

九、您在办理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业务过程中,有权拒绝、举报工作人员任何索、拿、卡、要行为,同时欢迎、感谢您向我们提出各项建议以改进服务。依法纳税利国利民,恭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事业发达、生意兴旺!

十、感谢您接受办结业务后的服务回访,回访专用电话:0731-89710018。

服务监督电话:13787102738、13367493376。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举报电话:0731-85118118-6406

估价师廉政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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